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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收入者补缴税款同比减半

来源:[稿源:红网 编辑:王文洁 2009-04-02 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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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4月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邓蓉 戴丹 实习生 吴刘芳)昨晚22时,是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期的“大限”。晚8时到10时,长沙市区各办税服务大厅依然灯火通明,不少高收入者赶在最后几个小时办理纳税申报。长沙市地税局税政三处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度长沙市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共计36509人,较上年增加4602人;已申报补缴税款4587.8万元,约为上年的50%。
  
  昨晚8时许,在财富证券工作的夏先生带着一叠报税资料来到长沙市芙蓉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为自己和同事办理个税申报。
  
  “今年,最后几天的申报人数明显少了。”长沙市芙蓉区地税局办税员王小姐说,随着纳税宣教的普及和深入,市民的纳税意识已有很大提高,往年总是在最后一周出现申报人数“井喷”,而今年的申报高峰期前移到了3月初左右,一天内最多受理申报300余人。本年度最大一笔单项补缴税款发生在3月下旬,由长沙县一名私营业主申报,其承包经营所得共补缴税款173万元。
  
  长沙市地税局局长龙晓清分析,今年申报人数有所增加,但补缴税款大幅减少,一方面体现纳税意识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也不排除金融危机对高收入者的影响。长沙的高收入者仍然集中在证券、保险、石化、媒体、高校、企业高管和私人企业主,收入来源主要是工资薪金、股息分红和财产转让所得,与往年相比变化不大。他特别声明:“请已经申报的纳税人放心,地税部门将严格执行高收入者个税申报信息专人录入、专柜存放,不泄露任何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的数据信息,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龙晓清同时表示,长沙市地税机关将归类整理相关信息,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然后对重点行业开展稽查。一些故意不报、瞒报和偷漏税的负面典型,将会被陆续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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