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邵阳县3月29日讯
近日,邵阳县长乐乡江东村村民吴某成因违规野外用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3月23日中午,长乐乡森林防火值班室接到群众来电,发现江东村瓦子塘地段发生火情。乡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闻令而动,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扑灭山火。该区域属于禁火区,距离林区不足一百米,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邵阳县长乐乡派出所民警、乡执法大队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处置,经走访群众和现场核实,查明此次火情系江东村村民吴某成于当日中午12时许,在自家的责任地放火烧茅草引发。
目前,该乡通过吴某成案例进行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开展森林防火“敲门行动”,安排乡村干部、片、组、邻长和护林员上门入户与群众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同时深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源头管控,严防发生森林火灾。(通讯员:谢俊峰)
来源:邵阳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通讯员:谢俊峰
编辑:朱洲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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