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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邵阳县“最美清廉家庭” 选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邵阳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邵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朱洲钰 2022-07-18 15: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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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邵阳县7月15日各乡镇场党委、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县直机关(含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筑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廉政防线,一体推进“三不腐”,根据《邵阳市清廉家庭建设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在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中开展“最美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

二、选树条件

(一)廉洁从政,知廉尚廉。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坚持以人为本,自觉加强学习并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做到勤廉兼优,自觉接受组织、社会和家庭监督,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严格自律,践廉守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领社会风尚,争做新时代为民务实清廉、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

(三)从严治家,崇廉助廉。自觉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家庭成员自觉崇廉、助廉,当好家庭反腐倡廉宣传员、监督员和守门员,争当“廉内助”和“贤内助”,筑牢家庭拒腐防变纪法防线,努力构建和谐温馨清廉家庭。

(四)作风正派,倡廉促廉。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在婚丧嫁娶活动中从简从俭,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陋习,追求科学、文明、健康、廉洁的生活方式,坚决不让家庭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三、组织领导

成立邵阳县“最美清廉家庭”选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建新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彭茂华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

             唐玉华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贺婷婷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 唐永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易定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文国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人选

吕基石 县监委委员

            向丽洁  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张   俊  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

            蒋秀群 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刘小芳 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唐阳阳 县妇联副主席(挂职)

办公室设在县妇联,具体负责此次选树工作,由向丽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高新区和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场)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单位的推荐审核等工作。

四、选树程序

选树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择优选树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推荐选树(2022年7月26日前)

各单位党委(组)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按每个单位择优推荐1户以上的基本原则,参选家庭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附件一《邵阳县“最美清廉家庭”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向县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资料。

(二)考察审核、公示(2022年7月27-8月3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级各部门推荐上报的家庭,通过座谈、走访、考核等程序进行考察审核,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领导小组根据资料上报情况和考察情况,共同研究确定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群众反响好的家庭作为正式候选家庭。将正式候选家庭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户主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全县选树20户邵阳县“最美清廉家庭”,并从其中推荐3户为邵阳市“最美清廉家庭”。

(三)确定典型(2022年8月上旬)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家庭选树为邵阳县“最美清廉家庭”。

(四)宣传推介(2022年9月以后)

对邵阳县“最美清廉家庭”的先进事迹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选树活动顺利进行。要将“最美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纳入清廉邵阳县建设考核范围,将清廉家庭建设作为干部选拔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不同层次的家庭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要依托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对选树活动和“最美清廉家庭”进行宣传报道,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庭积极参与选树,使选树过程成为学习先进、宣传先进,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的过程,引导和激励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知廉、助廉、守廉,弘扬良好家风,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三)按时报送,确保质量。各推荐单位于7月26日前,将《邵阳县“最美清廉家庭”申报表》(附件1)、《邵阳县“最美清廉家庭”征求意见表》(附件2)、《邵阳县“最美清廉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3),家庭主要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盖公章)(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汇总上报至县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要求真实客观、事迹突出、代表性强、文字精练,字数在2000字以内。

(四)严格把关,择优推选。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选树工作要求进行,推荐的“最美清廉家庭”要有典型性、代表性,要真实可信,群众认可。

联系人:吕汶芳

电话:0739—6821150

邮箱:syxwoman@163.com

地址:邵阳县人民政府老办公楼114室


来源:邵阳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邵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朱洲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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