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邵阳县纪委
关于两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2018年7月19日)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现将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谷洲镇田江村党支部书记刘军民、村委委员兼计生专干颜凤春侵吞粮补资金的问题。2010年至2017年,刘军民、颜凤春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粮补资金,其中刘军民累积侵吞6285.85元,颜凤春累积侵吞6700.66元,所侵吞资金用于个人及家庭支出。2018年4月,刘军民、颜凤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已全部追缴到位。
2、九公桥镇凤凰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主任余绍田、原秘书阮华中、党支部委员兼计生专干伍玉红侵占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虚报套取“普九化债”资金等问题。2016年至2017年,余绍田、阮华中、伍玉红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侵占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463.75元、1075元、1000元;2009年,分别套取“普九化债”资金5200元、4500元、4500元。2018年6月,余绍田、阮华中、伍玉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已全部追缴到位。
以上典型案件主要涉及侵占惠农补贴资金方面的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和集体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增强基层党员干部自觉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在查处惠农补贴领域中的腐败问题上下猛药、用重拳,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做到警钟长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抓早抓小,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不能养痈遗患。
作者:邵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