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邵阳县纪委
关于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的
通 报
(2018年6月28日)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现将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金江乡枇杷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正茂贪污侵占移民款、低保款的问题。
2008年至2015年期间,吴正茂利用职务便利,累计贪污侵占村民移民款和低保款16950元,供个人日常开支。2018年3月,吴正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2、金称市镇青石塘村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吕叶明截留、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
2014年至2015年,吕叶明利用担任金称市镇原背塘村(后并入青石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截留、拆分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用于村里开支。同时,侵占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供个人开支。2018年4月,吕叶明受到撤销青石塘村党支部专职副书记、支委委员职务的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3、五峰铺镇原水口村村主任兼秘书徐广青优亲厚友评选贫困户的问题。
2012年至2014年,徐广青利用担任村主任兼秘书职务便利,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违规操作将两名村民挂在其子徐某军户头,与徐某军并户,共4人评为扶贫开发户;后与徐广青妻子李某祥一起5人纳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从2012年至今,徐某军及家人冒领扶贫项目款6000元。2018年4月,徐广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4、九公桥镇城建办主任蒋鹏飞审核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失责的问题。
2014年至2015年,蒋鹏飞在担任五峰铺镇城建办主任期间,在村民徐某某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没有认真审核比对相关资料,未到实地察看,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徐某某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2018年4月,蒋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蔡桥乡党政办主任兼组织宣传干事谢俊峰、蔡桥乡杨桥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周小勇在低保户识别中失职的问题。
2017年蔡桥乡杨桥村在低保户评定一榜公示后,在一榜公示户之外新增2户2人,又在一榜公示户中减少2人增加11人,新增人员未经过规定评定程序,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驻村干部谢俊峰、该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周小勇作风不实,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谢俊峰、周小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件中的问题影响了扶贫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上级扶贫攻坚决策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正确履职,管好用好每一分扶贫资金,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邵阳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印发
来源:邵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