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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文明创建工作考核评比的通知

编辑:王文洁 2015-12-08 1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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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文明委〔2015〕9号

  关于对2015年文明创建工作考核评比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

  为全面深化市级文明县城创建,夯实基层创建基础,根据邵办文〔2014〕25号、邵文明委〔2015〕1号、邵办文〔2014〕87号文件,经县委领导同意,定于2015年12月上旬开始,对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择优推荐2015年县级文明乡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8日至12月15日。具体到各单位的考评时间由各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衔接确定。

  二、考评范围

  各乡镇场的文明创建工作落实情况。

  三、评比指标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邵阳县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县文明委印发的《邵阳县文明单位系列测评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进行考核。乡镇场主要评价指标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办公环境、服务水平、乡风文明建设、创优夺牌和否决指标(以上各项指标见邵办文〔2014〕25号及邵文明委〔2015〕1号等文件)。

  四、评价方法

  采取分组考核、相关部门评分、社会调查测评等方式进行评价。其中,考核组考察评分占基准分的40%,部门评分占基准分的30%,社会调查测评指标占基准分的1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指标及获奖情况占基准分的20%。考核组考核,拟分2个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评分(分组安排表附后)。部门评分由《测评细则》指标所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采取10分制评分,由县文明办根据各单位评分得分,结合其相关指标分值,汇总折算出部门评分的得分。群众满意度测评,采取暗访和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评价。经基本资格筛选和相关指标评价后,选取部分部门评分相对较高、群众满意度测评相对较好的单位,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定明率队抽查,审核确定2015年县级文明乡镇推荐名单。上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产生2015年度县级文明乡镇以及2016年市级文明乡镇创建对象。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场在考核组考核前,要认真搞好自查,对照《邵阳县文明单位系列测评办法》逐项列出本单位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详细清单,整理汇总相关资料,交考核组检查,并总结汇报文明创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县直有关评分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按时报送各乡镇场指标完成情况和具体考核分数表格资料,并说明加扣分理由。

  3、各考核组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听、查、看、访、测”的方式,实事求是地评价各乡镇场文明创建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不廉洁现象。各考核组考核结束后,要召开专门会议,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100分制进行评分排队,并将相关数据表格资料于2015年12月20日前送县文明办。

  邵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12月6日

编辑:王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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