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征地拆迁的一些建议

来源:中国邵阳县网 作者:邵阳县委统战部 刘少军 编辑:王文洁 2014-08-12 10:27:34
时刻新闻
—分享—

  最近听到一些失地农民抱怨:“一亩地补给我们几万元,卖给开发商却上百万,不公平。”“过几年补偿款吃完了,生活怎么办?”当这部分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的群体的时候,社会的稳定该如何保障?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也同步提速,征地拆迁不仅为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也给被征地对象的生活带来了改变。但是在征地开发中,由于补偿标准低、安置方式简单、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征地拆迁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

  造成目前农村征地拆迁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制度上的,也有工作方法上的。主要有:政府直接担当“拆迁人”,造成“仲裁人”缺位;补偿对象、补偿方法、补偿标准无章可循;拆迁补偿标准偏低,定价过程缺乏透明度;失地农民的建房安置、建房用地、后续发展和生活出路问题 、拆迁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为此,对征地拆迁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的宣传。在每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征用地之前召开动员大会,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加强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对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的干部要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尤其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更深层次安置补偿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辐射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教育农民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二、政府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格依法行政。要从唯GDP中解放出来,以“双赢”的标准来推动征地拆迁。政府及其部门必须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必须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拆迁人应是项目业主或受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政府及其部门要代表辖区农民的合法利益,不能越俎代疱,充当拆迁人。

  三、逐步完善市场化的拆迁赔偿机制。要依法确立征地拆迁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法。农房拆迁价格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确定价格应举行由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农民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价格构成应有一定的材料成本指数弹性。总价格应适当向失地农民倾斜。保护赔足合法的,削减少赔违章。

  四、加强征地拆迁机制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征地拆迁工作常态化,加强管理,提高征地拆迁整体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准;二是政府要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加强监管。要杜绝开发商圈地囤积,政府在审批项目征地拆迁时,应严格程序和手续,限定开发时间。超时未开发的,一定要依法收回,防止开发商圈地,牟取不当得利,损害群众利益。

  五、加强调研,总结经验,完善提高。建议上级政府指定一个部门牵头,邀集相关部门参加,从土地承包、农村人口、分配安置、生活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对农村征地拆迁进行一次调研,完善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制度。

来源:中国邵阳县网

作者:邵阳县委统战部 刘少军

编辑:王文洁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邵阳县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