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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中国邵阳县网 作者:刘少军 编辑:王文洁 2013-06-18 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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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党建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对促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应该清醒的看到农村基层党政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一些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与民争利的问题时有发生,导致上访成为群众解决利益诉求的唯一渠道,产生这些问题根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极少数干部对农村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软指标”,对农村基层考核指标影响不大,认为只要踏踏实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就是很好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究其原因,主要原因是有些基层干部认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束缚他们开展各项具体工作的手脚,工作中存在应付了事的心态。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自私自利严重,违法占地占路建房现象比较严重。

  二、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已制定的一系列相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很多还停留在文件上,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如有的村务公开管理制度如同虚设。主要原因是由于没有形成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良性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造成制度执行不到位,制约功能不大,,没有真正形成以制度约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

  三、依法行政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刁难群众等行为仍然存在。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力度不到位,造成基层站所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行为仍然存在,部分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完全无视法律法规存在,以个人喜好违法执法,导致引发社会矛盾纠纷,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四、部分基层干部作风不实。主要是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个人说了算、"一言堂"等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存在,导致许多工作不仅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反而使群众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与民争利、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基层噶不思想滞后没有开拓精神,不思进取,目光短浅,新农村建设没有思维创新,不能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新问题,导致农民脱贫致富进程缓慢。

  为此,必须加快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紧抓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宣传反腐倡廉。

  充分结合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这一平台,组织农村基层

  党员、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实践十八报告的精神,不断提高完善自己,不断激发履行党章所赋予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做到自强不息,奋发向上。要处理好自律和他律的关系,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法治意识。要根据农村基层工作特点,按照农民朋友的喜恶爱好,编制法律法规常识、反腐倡廉宣传等相关简易易懂的材料,大力宣传,使农民更懂法守法。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八荣八耻”荣辱观,要宣传教育百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农村基层干部在这些方面要做好表率,树好榜样。

  二、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的内部管理。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要贯彻落实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农村基层“一事一议”制度,完善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健全干部任免制度。

  二是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推行村账镇管制度,。对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三是要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土地流转等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依法行政,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最直接最重要最恶劣的因素,也是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导火线"。 要坚决查处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各类“权钱交易”、“权利交易”等暗箱操作;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在土地流转、财务开支等方面以权谋私案件;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查处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查处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紧紧围绕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既要重点查处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也要认真查处基层站所和农村干部中发生的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从而维护农村老百姓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要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要摒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人治"现象,实现全社会普遍平等和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不断夯实村党支部的群众基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管好自己权限内的事情,绝不违法插手各类政府管理权限以外的事情,不断规范分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权限和程序,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审批活动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四、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纠正和处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纠正和处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坚决纠正和处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的行为,坚决纠正和处理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对基层站所的人员"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和严肃查处。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和拉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站所的监管,推动基层站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要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主要领导要敢抓真管,认真负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抓到底。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乡镇党委和政府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抓好自身和村级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工作落实。

  三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主导作用。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统一组织监督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纪委监察机关的工作,同心协力,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十八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职、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正,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定开创更美好辉煌的局面。

来源:中国邵阳县网

作者:刘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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