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巩固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成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确保我县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经县委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清明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提前报告制度。清明前后,所有境外来(返)邵阳县人员必须提前48小时将具体行程(航班、车次等)、身体状况及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向拟抵达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如实报告,如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密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各乡镇场、村(社区)、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及主体责任,全面摸清管辖范围内境外来(返)邵阳县人员底数并及时上报。凡上级推送数据中相关人员信息在各乡镇场、村(社区)、各单位摸底上报数据报表中没有体现的,一律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严禁聚餐邀餐聚会活动。清明期间,广大城乡居民应加强个人防护,严禁聚餐、邀餐、聚会,严禁组织家族性聚餐聚会,严禁联宗祭祖、集中祭扫。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做到不参与、不邀餐,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严禁在城区道路、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以及林地、草原、农田、河道、渠坝等野外易失火区域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烧荒、烧秸秆、烧病腐枝叶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或农事用火行为。对因野外祭祀用火或农事用火等行为造成森林火灾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邵阳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30日
作者:邵阳县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