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残通字【2020】1号
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认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企(含个体)事业单位、中央、省、市在邵单位:
扶残助残,从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做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2007】488号令)、《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2015】273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征收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11号)和《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每个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企业都必须按照单位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于未能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必须按照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此,请贵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前,按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要求,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法定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的残疾人、残疾人从业人员合同及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含临时工及劳务派遣工)2019年12月工资花名册(盖有单位或财政部门相关公章)、2019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和已就业残疾人的“五 险一金”证件资料,到县残联办理审核认定手续(相关单位二级机构和乡镇站所及中心由其主管部门或乡镇场人民政府统一办理审核手续)。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社会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逾期不办理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情况申报的按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年审地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楼二楼—邵阳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办公室
联系电话:6821947、13638496819
邵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2月18日
作者:邵阳县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