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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重点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管理办法

编辑:王文洁 2020-02-02 1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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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方案的通知》、《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制定如下我县重点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管理办法:

  一、预防性消毒重点公共场所重点部位

  重点部位为道路、广场、车站、绿化带、酒店、工厂及重点部门或场所的电梯间、会议场所、卫生间及公众经常接触、使用的器具,包括:柜台、桌椅、沙发、门把手、水龙头、公用电话、电梯开关、公厕、交通工具内部等。

  二、消毒方法

  1、物表消毒:主要是室内(含电梯、卫生间)地面及物体的消毒

  (1)使用含氯消毒剂500mg/L进行喷洒或擦拭。如5%的84消毒液,按1:100比例配比喷洒消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

  2、空气消毒:主要是室内环境空气消毒

  尽量采取自然通风或安装排气扇等机械通风方式,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对于密闭且人流量大的场所,可进行如下消毒办法:

  (1)喷洒消毒:15%过氧乙酸稀释50倍,即1:50比例稀释后浓度为0.3%进行喷洒消毒。

  (2)熏蒸消毒:用15%的过氧乙酸消毒液兑水进行加热蒸发。按照每立方米空间7毫升15%的过氧乙酸原液,加7毫升水进行配比,放置在容器中用电热板加热蒸发,但注意不要蒸干。喷洒、熏蒸消毒均关闭门窗密闭作用1小时后通风30分钟。

  3、外环境消毒:主要是室外场地消毒和垃圾消毒

  喷洒消毒:漂白粉和水按1:300比例稀释,均匀喷洒消毒;垃圾消毒同时按医疗废物垃圾处理办法消毒和转运。

  三、组织实施

  坚持分类消毒、属地为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疾控中心指导原则实施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室内消毒一般每日2次,外环境消毒一般每日1次,特殊情况可以适时消毒。消毒指导总负责人唐长华13975938122

  (一)住宅小区

  消毒责任主体:物业管理企业,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委员会负责

  监管单位:县住建局

  指导单位及人员:疾控中心 唐长华13975938122

  (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

  消毒责任主体:机关单位或单位物业企业

  监管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指导单位及人员:疾控中心 尹勇15873760361

  (三)道路、广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等

  消毒责任主体:环卫局

  监管单位:城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指导单位及人员:疾控中心 肖喜华18230635588

  (四)集贸市场

  消毒责任主体:经营管理主体

  监管单位:城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指导单位及人员:疾控中心 周明18373932999

  (五)酒店、餐饮店

  消毒责任主体:经营主体(定点酒店由指定医疗机构仁济医院负责)

  监管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指导单位及人员:疾控中心 谭四海13973985559

  (六)汽车站、高铁站及交通工具

  消毒责任主体:经营者

  监管单位:交通运输局

  指导单位及人员:疾控中心 唐爱军15717599901

  (七)学校、托幼机构

  消毒责任主体:学校、托幼机构

  监管单位:教育局

  指导单位及人员:疾控中心 罗昌军13975995099

  (八)商场、商店

  消毒责任主体:经营者

  监管单位:商务局

  指导单位及人员:疾控中心 田承文13874293008

  (九)建筑工地

  消毒责任主体:建筑企业

  监管单位:住建局

  指导单位及人员:疾控中心 刘海13973999496

  (十)工厂

  消毒责任主体:工厂企业

  监管单位:科工信局、县工业集中区

  指导单位及人员:疾控中心 向能清18390774596

  (十一)其他公共场所

  消毒责任主体:经营、管理主体

  监管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指导单位及人员:疾控中心 钟志军18877312008

编辑:王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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