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邵阳县纪委通报了三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诸甲亭乡洪庙村党支部支委委员朱红发私分村集体资金案。
2014年6月,朱红发利用职务便利,伙同3名村干部私分村集体资金4万元,每人私得1万元。2017年12月,朱红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塘田市镇天成村党支部原支部书记唐珍良虚报工程项目案。
2016年,唐珍良以天成村委的名义与村民杨某伪造《曹角塘片村道保(堡)矿塌方修建合同书》,套取工程款17200元,用于支付该村生活、招待等开支。2017年10月,唐珍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谷洲镇六合村党支部原支委委员、村委会主任刘再得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违规申报贫困户案。
2008年至2015年,刘再得利用职务便利,共截留村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5467元未计入村账,供个人开支。2009年,在扶贫户评定过程中将自己申报为扶贫户,并违规领取扶贫补助资金1500元,供个人开支。2017年6月,刘再得受到撤销支委委员职务的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来源:邵阳县纪委监委
来源:邵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