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8日起在县城城区(东至开元大道与高速公路连接线交叉点; 南至大岭社区炎山岭上坡处; 北至石湾社区往造纸厂出口; 西至黄豆园交叉路口; 西南至塘千路斗篷岭路口; 东北至S317主线和连接线红绿灯处)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来,禁炮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但还存在部分居民违规燃放的现象。为实现我县“两城同创”的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我们再次真诚地倡议全体居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燃放规定,最大限度降低因燃放烟花爆行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对于违规燃放的个人将予以2000 元/次的处罚,单位职工违规燃放的还将对单位追责,敬请县城居民理解支持。
各单位和社区要广泛宣传发动,从我做起,从干部做起,从党员做起,不燃放烟花礼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文明过节、节俭办事。我们真诚地希望全体县城居民,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坚持勤俭办事,讲文明,树新风,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共同打造美丽幸福家园。
邵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来源:邵阳县人民政府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