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办文〔2017〕91号
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邵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邵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塑造邵阳县良好形象,提升县城发展软实力,全面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有关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市民素质为核心,以完善县城设施为基础,以改善县城环境为关键,全面落实“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巩固市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激发全社会创建热情,拓展创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县城精细化管理,塑造良好的县城形象,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居民幸福指数,为我县加快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湖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以全省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为总抓手,大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提升各级各单位工作整体水平,争取在全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保持优异成绩,确保2017年市级文明县城复查合格,力争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邵阳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蒋 伟
第一副指挥长:袁玉华 夏贤钦
副指挥长:刘长明、李红平、赵逢春、王 俊、罗翔国、刘凯涛、周 彦、周可求、李江晖(常务)、王满元、尹 晖、钟经求、肖湘政、邓星强、蒋梅娥、张蒲生、罗立华、刘定湘、杨卫东、陈道文、杜 焱、王 琪、刘 丹、马旭东、吕 平、罗耀国、伍芬东、唐志朴、黄小健
成 员:王江丰、蔡明清、刘朝洪、胡京平、唐玉平、谭建明、薛孝东、蔡 辉、蒋兴东、朱 纯、张雄强、吴金华、陈学文、马运华、刘奇峰、杨卫民、陈 新、刘志昌、蒋久鸿、刘纯红、黄洪华、唐东风、艾 云、肖剑华、罗光辉、刘 铭、吴清政、廖献国、李晓东、唐军良、王席军、蒋利军、姜佳良、吕曲平、黎新华、邓跃明、莫国林、唐丁生、曾昭平、肖 剑、刘 林、姜少华、易 进、肖更兰、黄龙清、莫海天、唐益发、胡春香、周自珍、刘玉乔、肖 华、唐露芬、肖祥玉、赵 斌、邓胜利、胡水源、陈旭阳、唐拥民、肖向东、王剑波、唐赞红、蒋玉明、朱绮华、黄建明、唐明亮、黎婷婷、向丽洁、钱沸涛、尹业波、孙雪平、周 亮、唐文涛、罗跃文、杨校群、蒋渝民、殷万春、刘利民、谭海军。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九个工作组,由蒋伟书记负总责,分两大块管理:袁玉华县长分管指挥部办公室、市场环境建设组、社会环境文化建设组、生活环境建设组、生态环境建设组;夏贤钦副书记分管政务环境建设组、法治环境建设组、人文环境建设组、社会环境建设组、创建活动建设组。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九个工作组
1.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李江晖
副主任:刘志昌、艾云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评等日常工作。
2.政务环境建设组
组 长:王俊
副组长:吴金华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成员单位(7个):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政务中心
任务:落实好附件中《政务环境建设组》所有工作内容。
职责:负责廉政高效的政务环境创建工作,包括干部学习教育、政务行为规范、群众对机关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3.法治环境建设组
组 长:周彦
副组长:王至诚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12个):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团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塘渡口镇。
任务:落实好附件中《法治环境建设组》所有工作内容。
职责:负责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创建工作,包括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公民权益维护、基层民主政治。
4.市场环境建设组
组 长:赵逢春
副组长:蒋兴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成员单位(12个):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办、县经科信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政务中心、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地税局、县国税局、金融办、塘渡口镇、工业园区。
任务:落实好附件中《市场环境建设组》所有工作内容。
职责:负责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创建工作,包括社会诚信、市场监管、“窗口”行业服务。
5.人文环境建设组
组 长:李江晖
副组长:陈新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35个):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档案局、县电视台、县经科信局、县科协、团县委、县新闻传媒中心、县城管局、县环卫局、县卫计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湘运公司、县电信局、县邮政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人寿保险公司、妇联、宗教局、公汽公司、塘渡口镇。
任务:落实好附件中《人文环境建设组》所有工作内容。
职责:负责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创建工作,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国民教育、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科学普及、市民文明行为、社会道德风尚。
6.社会文化环境建设组
组 长:刘丹
副 组 长: 肖华
牵头单位: 县文体广新局
成员单位(9个):县文体广新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县广播电视台、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文联、塘渡口镇
任务:落实好附件中《文化环境建设组》所有工作内容。
职责:负责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创建工作,包括网吧整治、网络环境、荧屏声频净化、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7.生活环境建设组
组 长:王琪
副组长:陈辉
牵头单位:政府办
成员单位(19个):县工业园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房产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县水利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医保局、县统计局、国调队、县发改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湘运公司、公汽公司、塘渡口镇
任务:落实好附件中《生活环境建设组》所有工作内容。
职责:负责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创建工作,包括经济发展方式、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医疗与公共卫生、人口与生活质量、社会保障。
8.社会环境建设组
组 长:刘定湘
副组长:刘青嘉
牵头单位:公安局
成员单位(11个):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人防办、县安监局、塘渡口镇
任务:落实好附件中《社会环境建设组》所有工作内容。
职责:负责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创建工作,包括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稳定。
9.生态环境建设组
组 长:王琪
副组长:陈辉
牵头单位:政府办
成员单位(13个):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工业园区、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城建投、县水利局、县经科信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环卫局、塘渡口镇。
任务:落实好附件中《生态环境建设组》所有工作内容。
职责:负责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创建工作,包括城市绿化、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土地资源管理。
10.创建活动建设组
组 长:李江晖
副组长:刘志昌
牵头单位:创建办
成员单位(22个):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卫计局、县经科信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编办、县市场服务中心、县科协、县电视台、县新闻传媒中心、政府信息网、新华书店、创建办、塘渡口镇。
任务:落实好附件中《创建活动建设组》所有工作内容。
职责:负责扎实有效开展创建活动,包括组织领导、主题实践活动、基层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氛围、创建管理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一是抓好街道路面提升改造项目和环虎路与白虎街综合整治维修完善项目、新老城区亮化工程、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建设。二是改造好第一、第二农贸市场和农工贸市场,整顿临时市场,取缔9个临时市场就近安置,在宝峰街新建一个综合性农工贸市场。三是抓好城市公园建设和青松公园、莲湖公园升级改造,抓好背街小巷路面、下水道、路灯维修改造及亮化绿化工程。四是规划建设一批文体活动场所:建好五环体育中心、新建6个社区及4个省市文明村文化广场、8个社区室内文化活动场所、40个市民早晚活动点。抓好一中搬迁、思源学校建设和县城10所学校提质改造,争创文明学校。建设好档案馆、法律援助中心、法治宣传广场、科技馆等。五是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县城弃土场建设及垃圾填埋场二期铺膜,做好主干道景观提质、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增添垃圾转运设备和垃圾箱果皮箱,背街小巷垃圾清扫保洁纳入保洁公司承包经营。杜绝在主次干道上垃圾中转现象。整理规范各种网线,做好各种网线入地工程,并整顿好主次干道两旁各单位院内及居民住宅区内网线、有线,改善市容市貌。六是建设好黄豆园汽车客运站和峡山客运中心,完善公交站台配置;建好违停抓拍和监控流量系统及红绿灯建设、规划好停车位和建好社会停车场,改善交通状况。以上各项项目建设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完工。
(二)加大创建宣传工作。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在县城重要路段、主要街道设立创建文明县城大型公益宣传广告牌和宣传栏及讲文明树新风文化墙;在文体活动场所、各社区办事厅、各住宅小区、各服务窗口、车站、广场、公园、各农贸商贸市场、有独立庭院的县直单位设立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橱窗、电子屏,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县城的目的、意义及要求,做到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在公交车、出租车、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电子屏滚动播出创建标语口号、创建知识。建好振羽广场、防洪大堤、青松公园三个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公园。二是充分利用媒体。县电视台要设立“创建大家谈”、“创建曝光台”等栏目,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反映群众呼声,开展舆论监督;广播电视台要突出文明交通的宣传,加强与听众的互动;红网邵阳县网站、政府信息网站要设立专题页面,及时更新创建内容;手机报每天要播发创建新闻报道;《邵阳人》报要设立专门栏目、版面,着力彰显邵阳县创建工作亮点,推介先进典型,刊发创建动态,综述创建成果。三是编印《文明创建宣传手册》,上门发至城区每户居民手中,让每一位市民都了解文明创建,参与推进文明创建,达到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均大于90%,省、市专家测评时群众满意度调查大于80%的目标。
(三)全面实施各类整治。一是紧扣整治重点。着力整治城区卫生(包括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铲除卫生死角,清除牛皮癣,促进县城清洁;着力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置广告等违规现象,促进县城亮丽;着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摆、“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规行为,促进县城畅通;着力整治欺行霸市、违规经营,占道经营,促进县城公平;着力整治文化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网吧违规经营,坚决取缔黑网吧,净化文化环境;着力整治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物、树木花草、放养家禽家畜、街道旁种菜晒衣等不文明行为,促进县城文明。着力整治社区环境:(1)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全覆盖,常态化;(2)彻底消除住宅小区内卫生死角,楼道内乱添乱画、乱丢乱放;(3)抓好小区亮化、绿化、美化、空坪闲地硬化、污水管网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4)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楼栋创建活动,促进人际关系和谐。二是创新整治方法。针对市民垃圾乱扔、广告乱贴、车辆乱摆、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大力开展规劝行动。城管、交警、环卫等部门和塘渡口镇要创新工作思路,安排专门力量来制止和劝导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并把劝导工作常态化;机关干部要带头“讲文明、树新风”,并利用媒体曝光等手段来监督和约束干部职工行为;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车站、市场、社区等公共场所,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文明规劝员和志愿者的督查考核机制,督促其认真履职;建立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各种违规行为;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合力开展引导教化。一是突出教化重点。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为重点,结合邵阳县精神诠释、《文明创建宣传手册》、创建文明县城“十不”公约、《商铺、商户、商场及服务窗口文明礼仪规范》和《中小学生及家庭文明礼仪规范》等宣传资料,在机关、企业、中小学校、医院、县城各社区广泛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手册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议。二是拓展教化模式。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广泛播放文明礼仪教育专题片;精心组织“大参与小奖励”文明新风进万家系列活动,通过文明知识有奖问答、排演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进社区等形式扩大创建活动的知晓面;在城区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进万家”活动,由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一批住户,层层铺开,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三是发动全民参与。大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激发市民自觉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组织开展“社区文明课堂”、“文明礼仪假日大课堂”等大范围的讲座;组织开展“学雷锋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系列创建活动;将评选表彰文明学校20所、美德少年30名、文明村、社区30个、文明家庭100户。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诚信经营先进单位(户)评选等专项活动;组织城区居民参与“创文明城,做文明人”万人签名活动,弘扬文明新风。
(五)扎实开展共创共建。一是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安排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保证力量、保证时间、保证经费,对照《省文明县城测评细则》和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认真完成各项测评指标。二是在城区实行县级领导包社区、县直机关单位包路段责任制,认真落实责任区域的文明创建目标。各单位要安排专门力量,上街巡查劝导,对责任路段内所有店铺、住户的“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劝导不文明行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市民乱扔纸屑、乱摆车辆、乱穿马路等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教化,向市民面对面宣传讲解文明礼仪、“十不公约”、文明创建知识,确保街面干净整洁、文明有序。三是各单位要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不断提升本单位的文明创建水平。在单位内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活动,策划实施“文明服务标兵”、“道德标兵”、“我身边的好人”、“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评选活动,坚持道德讲堂每季一堂课,每课一个主题,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10月)
1.广泛调研,制定创建方案。
2.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明确指挥部办公室和九个创建工作组的任务和职责。
3. 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分解部署工作,全面发动各单位积极投入创建工作。
4.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调研,认真讨论,对照测评细则,根据各单位的实际,出台具体的创建方案。并将创建工作方案于10月底前报县创建办。
5.邀请省市专家调研指导创建,外出学习创建经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4月)
1.各责任单位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组织文明礼仪教化,收集完善创建资料;硬件设施、市容环境、交通秩序、文明行为取得明显成效;组织实施各类创建主题活动和评比活动。
3.县直各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和职能进行自查自测,对照可能失分的弱项及一些重点、难点指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及进度表”,并报县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按照“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的原则,组织攻坚战役,以非常措施按测评细则逐项推进各项基础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的各项指标达标。
5.加强督查指导,坚持一月一督查,双月一讲评调度,一季一考核通报,年终定奖罚制度。
(三)巩固强化阶段(2018年5月-7月)
1.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
2.由县创建办牵头开展督查和模拟检查,通报督查情况,落实各项整改内容。
3.对照省级文明县城测评细则,准备迎检资料。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8年8月-12月)
1.组织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迎检冲刺动员大会,明确各项迎检工作责任。
2.按照省级文明县城创建评价体系的工作要求,全面自查,整合力量,突击整改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着重抓好环境建设、现场准备、资料
台账、市民教育、迎检事务等工作。
3.对创建文明县城工作进行系统总结,落实奖惩措施,巩固创建文明县城成果,建立创建文明县城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高规格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组建创建办公室、八大环境建设组及创建活动建设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本方案的实施。塘渡口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乡镇要根据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施“一把手”工程,健全工作制度,定期、有效地指导和协调创建工作。
(二)抓好责任落实。塘渡口镇和县直机关及其它乡镇场各单位要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将指标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各个部门、岗位和责任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列入日常工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的单位和领导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在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失分,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大局的,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问责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三)坚持问题导向。省级文明县城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专项督查活动,会同县国调队开展模拟测评,督办各项创建工作,搞好创建工作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特别要针对一年一次的全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制订方案,抓好整改。设立投诉电话、网上意见箱、领导接待日、群众信箱、行风热线、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情况,征求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让群众查找问题,让群众评价创建成效,虚心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四)保障创建投入。严格按照《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各项创建项目和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重点经费及时到位。对涉及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的重点项目,相关职能单位要优先规划设计,优先争取项目、安排资金,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硬件设施基本达标。
(五)做好档案管理和申报。针对《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实地查看涉及的所有项目、指标,建立统一、规范、详实的创建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塘渡口镇和各单位要加强平时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工作档案,定期将档案资料、详实记录等报送至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便于指挥部及时了解掌握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向县创建指挥部提供相关信息,完成本部门(单位)各类材料的汇集、整理、撰写等工作。信息资料报送邮箱:syxcw6826036@163.com。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