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办文〔2014〕88号
邵阳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工作,根据《邵阳市文明办测评细则》和《邵阳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1.县城内所有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市驻邵各单位,塘渡口镇及所辖各社区,有独立院落的股级法人单位。
2.县城新区建设指挥部,旧城改造指挥部,工业园区。
二、考核方式
1.县创文办在创建市级文明县城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全县所有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
2.考核采取平时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月督查、季考核、年评比”的原则,一年总结表彰一次,考核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向社会公示。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各单位(共创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
2.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责任单位(主创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
3.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目标管理考核特色指标加扣分标准。(见附件3)
四、考核类型及标准
1.将列入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的所有单位分为共创单位和主创单位两个系列,分别进行考核排名。
2.被考核单位(共创单位)各设置基准分100分,特色加扣分指标十项,综合平时督查和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即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单位,得分在85-89分的为合格单位,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
3.被考核的责任单位(主创单位),其共创基本任务100分和特色加扣分指标十项,两项考核实得分之和按20%计入考核总分,其主创任务考核实得分按80%计入考核总分,最后以考核得分百分比高低排名。即考核得分百分比在85%以上且排名前十名的评为先进单位,不在前十名的为合格单位;考核得分百分比在85%以下均为不合格单位。
五、奖罚措施
经考核评比,对认真组织实施,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行动迟缓、目标未完全实现、影响创建工作成效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曝光。对责任单位(主创单位)在年度考核评比中得分百分比85%以上,且排名前十名的,将评为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做为本年度县级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发放奖金1万元,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占6分。在年度考核评比中排名后3位的责任单位(考核得分百分比85%以下的),除予以通报批评,在媒体上曝光以外,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不得提拔、重用、调动;对排名倒数第一名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并对单位处罚款5万元,由财政从该单位经费中扣除。对为创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嘉奖或立功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提拔重用。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邵阳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各单位(共创单位)目标
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2.邵阳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责任单位(主创单位)目
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3.邵阳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目标管理考核特色指标加
减分项目及标准
附件1: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及指标要求 |
分值 |
检查方法及评分依据 |
得分 |
创 文 (35分) |
(一)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创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组建工作班子,落实工作经费。 |
4分 |
查看单位文件,未成立领导小组、未明确分管领导,一项扣1分;未保证工作经费的扣2分。 |
|
(二)党委(党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及时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
3分 |
查看会议记录,每缺少一次扣0.2分;未及时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每次扣1分。 |
|
|
(三)制定《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并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有责任追究办法、有工作总结。 |
5分 |
查看资料,实施方案、责任追究办法、工作总结,每缺少一项扣1分;未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扣2分。 |
|
|
(四)纪实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排本单位(部门)的文明创建工作,各种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手中,并按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通文明创建宣传手机彩铃。 |
3分 |
查看会议资料,未召开动员大会、宣传资料发放不到位、未开通手机彩铃的,每项扣1分。 |
|
|
(五)有醒目的文明创建宣传标语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办公室和会议室有精致的文明创建宣传小标牌;独立院落单位要有大型的、美观的、永久性宣传标语一条以上。有电子显示屏(外挂或设在办事大厅内)的单位要滚动播出文明创建宣传标语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
5分 |
无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文明创建宣传小标牌的,每项扣2分;独立院落(没有独立院落的单位按其所在区域的机关院落该项得分计算)没有永久性宣传标语的扣1分;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没有按要求播出相关内容的扣1分。 |
|
|
(六)独立院落单位要设立文明创建宣传橱窗或宣传栏,相关内容每个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并保存好相关资料备查。 |
3分 |
查看资料和现场(没有独立院落的单位按其所在区域的机关院落该项得分计算),未设置宣传橱窗或宣传栏的,扣2分;宣传内容每少一期扣0.5分。 |
|
|
(七)设立道德讲堂,每季度至少一堂课,每堂课一个主题,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
3分 |
查看现场、授课记录和学习笔记,开展教育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 |
|
|
(八)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全县统一部署的文明创建活动;二是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就餐、文明上网等专项活动;三是组织开展文明科(股)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评选表彰活动;四是开展扶贫帮困、慰问老人、关爱留守儿童、上街劝导不文明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 |
6分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全县统一部署的文明创建活动,每缺一次扣2分;专项活动、评选表彰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上报每缺一次扣1分。 |
|
|
(九)及时上报文明创建信息,每个月至少报送一条信息。 |
3分 |
查看资料,每少报送一条信息扣0.5分。 |
|
|
(25分) |
(一)办公室、会议室、档案资料室等工作场所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几净。 |
3分 |
现场检查,视情况酌情评分。 |
|
(二)独立院落单位:院内无零散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蚊虫蛛网,无“牛皮癣”;公厕为水冲式无害化厕所,并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下水道保持通畅;车辆停靠规范整齐;无放养家禽家畜和垦地种菜现象。 |
6分 |
现场检查(没有独立院落的单位按其所在区域的机关院落该项得分计算)。发现院内有零散垃圾、蚊虫蛛网、“牛皮癣”的,每处扣0.5分;有卫生死角的,一处扣1分;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处扣1分。 |
|
|
(三)办公区和住宅区相关设施(如垃圾收集箱、灭鼠站、文体健身设施等)完善;无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不文明现象;绿化、美化、亮化到位;积极开展禁烟活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
4分 |
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
|
(四)开设食堂的单位:一是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健康卫生有关要求;二是食堂相关设施完善,切实做好“三防”(防鼠、防蚊、防尘)措施;三是食堂内张贴文明就餐标牌,倡导节约爱惜粮食;四是食堂垃圾和污水应按规定排放。 |
2分 |
现场检查(没有开设食堂的单位按其所在区域的机关食堂该项得分计算),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
|
|
(五)在城区实行机关单位包路段,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主要职责:一是督促和协助本责任路段环卫人员做好清扫保洁工作,保持街面卫生整洁;二是督促本路段各门店经营户和有关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做到不乱倒垃圾,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广告招牌按规定悬挂或放置。 |
5分 |
查看资料和现场,未签订责任状的扣1分;未落实职责的,每项视情况扣1—2分。 |
|
|
(六)组织干部职工每周至少一次上街劝导不文明行为(主要包括:乱穿马路、乱扔垃圾、损坏公物、损害树木花草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等),保持责任区内卫生整洁、文明有序。 |
5分 |
查看资料,未建立劝导台账的,扣1分;劝导次数每少一次扣0.5分。现场检查发现责任区内有不文明行为的,每人次扣0.5分。 |
|
|
工 (25分) |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政务公开制度,未发生违纪违规及各类贪污腐败案件。 |
3分 |
政务公开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职工群众有意见的,每项扣1分;单位或所辖二级机构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及贪污腐败案件,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查处的,扣2分。 |
|
(二)服务主动、文明、热情,群众对单位工作的满意度﹥90%。 |
5分 |
组织测评,群众满意度每下降1%扣0.5分。 |
|
|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 |
4分 |
查看资料或现场,活动开展每少一次扣1分。 |
|
|
(四)做好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达到实有人数的80%以上),组建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如无偿献血、义务植树、扶贫帮困、慰问老人、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活动)。 |
6分 |
未做好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扣2分;志愿者人数低于规定标准的,扣2分;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次数未达标,每少一次扣1分。 |
|
|
(五)开展岗位能手、文明服务标兵、共产党员先锋岗等评选表彰活动。。 |
4分 |
查看资料或现场,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酌情评分。 |
|
|
(六)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人际关系和谐融洽。 |
3分 |
视情况酌情评分。 |
|
|
中 (15分) |
(一)按要求完成本职业务工作,力求业务工作在全市争第一,创前三,保中上。 |
4分 |
单位业务工作全市排名未达到中上水平的,扣3分。 |
|
(二)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实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岗位培训、学习考核等要求。 |
3分 |
查看会议记录、学习及培训笔记、考试成绩单等资料,视情况评分。 |
|
|
(三)做好群众工作站和建设扶贫工作。 |
2分 |
未完成上级规定任务扣1-2分。 |
|
|
(四)落实计生政策,定期组织适龄妇女参加妇检。 |
2分 |
查看资料,年度内本单位或所辖二级机构干部职工有违反计生政策的行为,并被县委、县政府进行通报的,该项不计分。 |
|
|
(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 |
2分 |
查看资料,年度内本单位或所辖二级机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扣2分。 |
|
|
(六)及时、妥善地处理好信访事项,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
2分 |
查看资料,年度内本单位或所辖二级机构出现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到县级及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该项均不计分。 |
|
附件2:
邵阳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责任单位(主创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县委办 共4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
1 |
下发关于加强科学民主决策的文件、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2014-2015年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二 |
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 |
1 |
下发关于规范行政行为的文件、制度、考核办法,行政审批的程序、制度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三 |
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内容。 |
1 |
明确县委书记任县文明委主任,县委有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组织机构、工作方案,每少一项扣0.2分。 |
|
四 |
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 |
1 |
提供2014年度党建帮扶工作总结、群众工作站和建整扶贫工作总结,2015年党建帮扶工作、群众工作站和建整扶贫工作计划,每少一项扣0.2分。 |
|
政府办 共9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
1 |
下发关于加强科学民主决策的文件、建立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县价格听证制度、价格公示制度,2014-2015年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二 |
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
1 |
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政府网站设立文明创建、群众投诉等专栏内容,县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接访时间安排表等相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三 |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 |
1 |
下发关于规范行政行为的文件、制度、考核办法,行政审批的程序、制度,窗口单位办理事项目录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四 |
各级政府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同时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
1 |
接受监督情况汇报,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的渠道、措施及处理情况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五 |
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提高灾害事故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群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75%。 |
1 |
1、提供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机构名单以及城市避难场所设置情况,说明建立救灾应急预案体系的主要内容,每少一项扣0.2分; 2、问卷调查,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满意度未达标,每低1%扣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六 |
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事项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群众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
1 |
1、政府关于环境建设的文件、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检查考评文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方案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群众对政府诚信满意度不达标,每低10%扣0.5分。 |
|
七 |
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文明创建工作,有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内容。 |
1 |
县长任文明委副主任,政府有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组织机构、工作方案,每少一项扣0.2分。 |
|
八 |
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
1 |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等资料,少一项扣0.5分。 |
|
九 |
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 |
1 |
提供2014年度党建帮扶工作总结、群众工作站和建整扶贫工作总结,2015年党建帮扶工作、群众工作站和建整扶贫工作计划,每少一项扣0.2分。 |
|
宣传部 共24分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群众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建立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 |
2 |
2014-2015年理论工作要点,干部培训教育(包括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等理论学习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二 |
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等要求;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
1 |
组织方案、活动资料、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度、情况统计表,县直单位、乡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要点,领导干部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每少一项扣0.2分。 |
|
三 |
落实文明创建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形成合力,实现齐抓共管。 |
1 |
文明创建指挥部机构、各单位创建机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说明,每少一项扣0.2分。 |
|
四 |
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以及重大事件,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形成文明创建长效机制。 |
1 |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及组织实施情况,每少一项扣0.2分。 |
|
五 |
设立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能正常开展活动;大力开展红色旅游,促进红色旅游健康发展。 |
1 |
查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情况介绍和红色旅游资源的有关资料,无资料各扣0.2分;未设立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扣1分;有基地但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扣0.5分。 |
|
六 |
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编写文明创建宣传知识手册,并为广大群众熟知;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公众知晓率达80%。 |
1 |
1、文明读本资料、相关活动方案、宣传知识手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文明创建知识和志愿服务理念公众知晓率低于规定标准,每少10%扣0.5分。 |
|
七 |
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国情(包括中国革命史)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形势政策与国情教育师资队伍落实,阵地有保障。 |
1 |
制度、方案、开展活动资料;场地情况介绍资料、师资队伍介绍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八 |
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的文明意识教育。 |
1 |
宣传手册、文明公约、倡议书、文明礼仪教育材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九 |
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组织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 |
1 |
各传统节日活动方案、具体图片、影像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十 |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发动群众通过网络等渠道广泛推荐好人好事,争取不断有人入选“中国好人榜”;社会各界对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80%;群众对本县道德模范的知晓率≥85% |
1 |
1、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发文、通知、评选标准、评选结果公示、公布情况,每少一项扣0.2分; 2、社会各界对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群众对道德模范的知晓率低于规定标准,每低5%各扣0.2分。 |
|
十一 |
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给予道德模范崇高的社会礼遇,形成长效机制;在城乡基层设立道德讲堂,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崇德尚善,让道德理念内化为群体共识。 |
1 |
道德模范宣传方案、帮扶标准及办法,道德讲堂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每少一项扣0.2分。 |
|
十二 |
开办精神文明建设专门网站,积极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取得良好活动效果。 |
1 |
1、无专门网站,该项不得分; 2、网站内容不丰富、更新不及时,扣0.2分。 |
|
十三 |
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发挥得好,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
1 |
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无则扣0.5分;2014-2015年省、市、县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和材料汇编,每少一项扣0.2分。 |
|
十四 |
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主要新闻媒体设有文明创建和科普知识宣传专题或专栏。 |
2 |
查看有关宣传资料,视情况评分。未设置文明创建和科普知识宣传专题或专栏的,每项扣1分。 |
|
十五 |
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
2 |
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管理机制资料、考核评比程序,每少一项扣0.2分;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每降低5%扣0.2分。 |
|
十六 |
建立健全学雷锋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在学校、社区、企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常年开展主题鲜明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
1 |
学雷锋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制、相关文件、活动方案、工作总结等,每少一项扣0.2分。 |
|
十七 |
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建立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市民反映文明创建问题的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
1 |
1、未建立市民巡访、听证会监督机制,扣0.5分; 2、未及时处理市民反馈意见,每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十八 |
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县文明办;建立志愿服务领导体系和协调机制;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全面推广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8%;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活动,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 |
1 |
1、未成立机构、下发文件,扣0.2分; 2、注册志愿者人数未达到标准,每少1%扣0.2分; 3、未组织志愿者经常开展各类活动,扣0.2分。 |
|
十九 |
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文明引导、劝导志愿者,经常组织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服务人员上街开展引导、劝导工作;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创建活动宣传栏和道德建设公益广告。。 |
1 |
1、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相关文件、宣传资料、开展志愿者劝导活动图片资料,少一项扣0.2分;2、未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创建活动宣传栏和道德建设公益广告扣0.5分。 |
|
二十 |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手机信息、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文明礼仪、读书学习、勤俭节约等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弘扬珍惜粮食、尊重劳动、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
1 |
教育活动和“文明餐桌行动”的宣传方案、各媒体的报道方案、播出节目目录、竞赛活动方案、相关图片影像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二十一 |
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将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
1 |
提供评选、考核、奖励制度等有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未将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扣0.5分。 |
|
组织部 共4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群众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建立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参照共创单位考核标准评分后,按40%折算计分。 |
2 |
2014-2015年干部培训计划,将文明创建学习和实践内容列入每期干部培训班中,作为必修课程;2014-2015年理论学习工作要点、干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二 |
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分类提出具体要求,吸引广大党员参与,扎实推进活动。 |
1 |
创先争优活动方案、通知、活动开展内容、发表文章、调研报告等各项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
1 |
1、2014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发文、资料汇编、考核办法、督查调研报告、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流动党员花名册及管理方案、措施、效果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纪委(监察局)共9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等要求,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八项规定”,促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
2 |
1、学习计划、制度、情况统计表;每少一项扣0.2分; 2、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制度、方案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 |
|
二 |
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 |
1 |
问卷调查,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未达标,每低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 |
1 |
问卷调查,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未达标,每低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四 |
对公务人员的违纪行为坚决惩处到位。 |
1 |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组织部提拔任用干部征求县纪委意见制度,县纪委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谈话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公务人员违纪行为处理等有关文件,每少一项扣0.2分。 |
|
五 |
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1 |
2014-2015年环境建设有关文件、投诉机制相关制度及投诉记录,每少一项扣0.5分。 |
|
六 |
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行业风气满意度>85%。 |
1 |
1、政风行风测评实施方案及测评情况通报等有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问卷调查行业风气满意度,如果不达标,每低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七 |
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
1 |
1、优化环境工作的有关文件、群众投诉记录、处理意见等文件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工作情况汇报,政务中心工作设想及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一览表,行政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情况汇报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八 |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 |
1 |
近年来协调处理企业投诉情况总结及相关文件等,每少一项扣0.5分。 |
|
政法委 共5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辖区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 |
1 |
1、鼓励和保障市民见义勇为的有关规定、见义勇为表彰等相关文件、典型事迹宣传、见义勇为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赞同与支持率未达标,每低10%扣0.5分; 3、辖区内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一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二 |
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有力;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将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实绩纳入干部任期目标。 |
1 |
有关文件、表彰通报、年度综治维稳责任书、工作总结、综治资料汇编,每少一项扣0.2分。 |
|
三 |
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每年开展全县性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邪教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
1 |
2014-2015年上半年反邪教工作要点、610工作总结、全县公众安全感评价表,每少一项扣0.2分。 |
|
四 |
群众安全感>85%。 |
1 |
群众安全感未达标准,每低5%扣0.5分。 |
|
五 |
综治基层组织健全;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无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
1 |
1、综治基层组织相关文件、方案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辖区内出现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人武部 共1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
开展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教育师资队伍落实,阵地有保障。 |
1 |
1、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有队伍、有阵地,每少一项扣0.5分; 2、队伍名册、开展主题活动等相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公安局 共8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1 |
现场检查服务标准和程序相关资料公开情况,投诉处理机制有关制度、投诉记录,每缺少一项扣0.2分。 |
|
二 |
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行业风气满意度>85%。 |
1 |
1、窗口行业志愿者名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问卷调查行业风气满意度,满意度每下降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
1 |
1、有关制度、文件、开展活动实施方案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城区“两抢一盗”案件等侵财犯罪行为发生率上升、与上年度同期比较无明显下降的,扣0.5分。 |
|
四 |
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效显著;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黑恶势力犯罪得到及时、有效打击;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能够得到及时处置。 |
1 |
有关制度、文件、开展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五 |
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防止传播低俗媚俗内容。 |
1 |
1、2014-2015年度扫黄禁毒禁赌工作计划、文件及总结,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网吧安全管理的责任书、制度,开展专项行动方案、打击和处理记录等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对网吧、校园及周边环境及歌舞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总结、图片资料等,每缺少一项扣0.2分。 |
|
六 |
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不法行为。 |
1 |
1、关于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文件、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项目台账登记表、2014-2015年学校及周边集中整治“两类问题”行动方案、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资料汇编、打击和处理记录等,无相关文件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未及时进行打击和处理,群众投诉经查实的,一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七 |
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社区警务室建设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 |
1 |
1、提供各电子视频监控分布和运行情况资料,视频监控系统未正常运行的,扣0.5分; 2、社区警务室和辅警管理办法、各类台账,每少一项扣0.2分。 |
|
八 |
综治基层组织健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无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
1 |
1、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整治行动方案、打击和处理记录等相关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辖区内发生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财政局 共4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1 |
统计县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情况,说明精神文明建设多元投入机制相关情况,说明财政预算内的创建活动经费保障及拨付情况,视情况计分。 |
|
二 |
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1 |
提供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增幅和支出比重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各扣0.5分。 |
|
三 |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
1 |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没有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不计分。 |
|
四 |
人均教育经费支出>420元。 |
1 |
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低于420元的不计分。 |
|
发改局 共3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
县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配套完善。 |
3 |
1、对市测评细则中要求的重大公益设施工程、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科普场馆)和公益性文体活动场馆等公共建筑进行摸底调研,出具调研报告,提出建设方案,无则扣0.5分; 2、对重大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做到从快审批、立项,并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相关工作拖拉推诿的,未及时审批立项的,每次扣1分; 3、监督工程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对重大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缓慢、延期竣工,或出现质量问题的,视情况每次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民政局 共7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1 |
现场检查服务标准和程序相关资料公开情况,投诉处理机制有关制度、投诉记录,每缺少一项扣0.2分。 |
|
二 |
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行业风气满意度>85%。 |
1 |
1、窗口行业志愿者名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问卷调查行业风气满意度,满意度每下降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孤儿福利保障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2(起/万户)。 |
1 |
1、保护未成年人、关爱留守儿童文件、方案、活动实施情况、工作总结等,分别统计近两年法院立案的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比例和平均数,每少一项扣0.2分; 2、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文件、方案、活动资料、工作总结等,每缺一项扣0.2分; 3、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情况介绍及相关制度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四 |
有专门慈善捐助机构,有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救灾捐赠和慈善捐助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
1 |
慈善捐助机制、救助名单、捐助活动开展情况、相关图片资料等,每少一项扣0.2分。 |
|
五 |
建立健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1 |
1、建立健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文件、方案、实施办法等有关资料,2014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每少一项扣0.5分; 2、2014-2015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低保情况统计表(包括发放表、保障金支出汇总表)、保障对象名册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六 |
设立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能正常开展活动。 |
1 |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情况介绍及有关资料,无则扣0.5分; 2、未设立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扣0.5分;有基地但不能正常开展教育活动扣0.2分。 |
|
七 |
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
1 |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 |
|
人社局 共9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1 |
现场检查服务标准和程序相关资料公开情况,投诉处理机制有关制度、投诉记录,每缺少一项扣0.2分。 |
|
二 |
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行业风气满意度>85%。 |
1 |
1、窗口行业志愿者名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问卷调查行业风气满意度,满意度每下降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 |
1 |
1、提供相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发生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每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四 |
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
1 |
对进城务工人员教育的相关资料、落实情况,少一项扣0.5分。 |
|
五 |
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进城务工人员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广泛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
1 |
1、对进城务工人员待遇保障相关制度,每少一项扣0.2分; 2、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队伍、制度、方案、开展情况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六 |
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
1 |
禁止企业使用童工的制度、措施、实施情况、处理记录,每少一项扣0.5分。 |
|
七 |
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100%。 |
1 |
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参保率及有关数据,2014年社会保险工作总结及财务报表等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2分;参保计划完成率未达标,每低10%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八 |
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
1 |
当年登记失业率、2014-2015年申领《失业证》人员花名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名册、县就业培训中心培训方案、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措施等资料,未能提供数据资料的,每缺少一项扣0.5分。 |
|
九 |
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
1 |
全县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就业援助活动方案、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措施、零就业家庭汇总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专项工作情况调度表等数据或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2分。 |
|
住建局 共15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完善基础设施:1、抓好白虎街、新民路、塘千路(城区段)等街道改造工程,在2015年1月底前完工;2、抓好背街小巷路面、下水道、路灯维修改造及绿化美化工程,2014年年底前完成80%,2015年6月底全面完成;3、新建一个社会停车场,2015年9月底前完成;4、规范整理城区内各种管网线路,改善市容市貌。 |
5 |
按时间要求抓好落实,已经施工但未按时间进度落实的,每项扣1分;到期尚未开工的,每项扣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二 |
管理好建筑工地,制定建筑工地车辆保洁制度,监督施工单位文明、安全施工。 |
2 |
建筑工地相关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扣0.5分;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群众投诉属实的,每起扣1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1 |
无障碍设施设计建设要求、设施数量统计表,每少一项资料扣0.5分。 |
|
四 |
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
1 |
1、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灯等设施管理方案、维护措施,人行道、护栏设计建设方案,主干道照明设计方案、亮灯制度等,每少一项扣0.2分; 2、被破坏的设施,未及时维修,每处每次扣0.2分;装灯率、亮灯率不达标,各扣0.2分。 |
|
五 |
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下水道盖板、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有相应的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
2 |
1、街巷硬化方案、下水道设计施工方案等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2分;街巷路面、下水道破损设施未及时维修,每处每次扣0.2分; 2、因下水道盖板、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损坏,造成人身伤害的,每处每人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3、无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扣0.5分。 |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共20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加强市场管理,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协助抓好一、二市场和水果市场的规范整治工作;主要大街和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现象;沿街摊点管理规范有序,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公共场所设有便民志愿服务站点;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有关工作。 |
8 |
1市场管理及开展规范整治行动的制度、方案、总结等相关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5分; 2、主要大街和重点区域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每次扣0.2分; 3、发现马路市场、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行为,每处每次扣0.5分; 4、“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落实到位,每处每次扣0.5分; 5、公共场所未设立便民志愿服务站点扣1分; 6、提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介绍,无则扣0.5分;未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工作,影响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作正常开展的,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二 |
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保持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抓好环境卫生整治,督促抓好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段和区域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改善人居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清除城区段河道两岸积存暴露垃圾,配合水利部门打击向河道倾倒垃圾和渣土及向河道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3 |
1、公共设施出现人为弄脏、损坏现象,每处扣0.2分; 2、公共场所及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处理记录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城区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发现卫生死角、城区段河道两岸有积存暴露垃圾、发现向河道倾倒垃圾或渣土现象,每处每人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配合交警大队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无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文明引导、劝导志愿者,每季度至少组织志愿者在公交站点、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
2 |
1、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报资料及志愿服务活动情况,每少一项扣0.2分; 2、无文明引导、劝导志愿者,扣0.5分;未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扣0.5分; 3、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每少1次扣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四 |
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不文明行为。 |
1 |
公共场所发现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每人次扣0.2分。 |
|
五 |
主要道路设置的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1 |
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介绍,因管理不善导致人为破坏未及时修复的,每处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六 |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地回答陌生人的询问;有相应的公共场所文明志愿服务引导人员。 |
1 |
志愿服务的制度、方案、执行情况等相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七 |
规范沿街店铺、住户墙头广告管理;城区沿街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牌匾等现象。 |
1 |
1、沿街店铺、住户墙头广告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说明,每少一项扣0.2分; 2、主要街道每发现一处“牛皮癣”、不规范牌匾或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每处每人次扣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八 |
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 |
1 |
1、对小作坊、小摊点的规范监管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实地测评,小作坊、小摊点无序设置,每处每次扣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九 |
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人为毁坏现象;保持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被占用现象。 |
1 |
1、发现主干机动车道有被侵占、人为毁坏现象,未及时处置到位的,每处每次扣0.2分; 2、发现人行道被占用,未保持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出现人为损坏现象,未及时处置到位的,每处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十 |
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
1 |
1、公共场所广告出现用字不规范现象,每处每次扣0.2分; 2、出台公益广告与商业性广告相结合的管理方案,并落到实处,否则,视情况扣0.2-0.5分; 3、公益广告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视情况扣0.2-0.5分; 4、对公共场所的不规范广告清理不到位,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
教育局 共7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依托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坚持规范管理,对未成年人实行免费开放;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歌曲、音乐、舞蹈、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出版物等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
2 |
未建立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电子阅览室的扣0.5分;相关文件、制度、未成年人问题活动方案、图片资料等,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二 |
设立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能正常开展活动。 |
1 |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情况介绍及有关资料,无介绍资料扣0.2分; 2、未设立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扣1分;有基地但不能正常开展教育活动扣0.5分。 |
|
三 |
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 |
1 |
相关文件、制度,各学校具体办学条件情况介绍,每缺一项扣0.2分;城区学校办学条件未达标,每个学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四 |
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
1 |
1、无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堂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缺一项扣0.2分; 2、校务公开、收费公示等各项文件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3、教育收费有投诉,经查证属实,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五 |
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创建文明校园,2014年底达60%,2015年底达90%。在城区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和“文明班级”、“文明校园”、“美德少年”评选活动,促进师生、同学关系和谐。 |
1 |
1、未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未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和文明班级、文明校园、美德少年评选等主题活动,每缺少一项扣0.5分; 2、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未在规定时间内达标,每下降10%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六 |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泛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 |
1 |
保护未成年人和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文件、方案、活动资料、工作总结等,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
|
|
|
|
文广新局 共15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以城带乡,联动发展,广泛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评比和文化广场建设活动。 |
1 |
1、各项评比活动的发文、实施方案、评选办法、评选结果公布情况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没有文化广场建设方案、现场的,每项扣0.2分。 |
|
二 |
文艺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 |
1 |
1、文艺进社区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 2、活动覆盖率未达标,每低10%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设立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能正常开展活动。 |
1 |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情况介绍及有关资料,无则扣0.2分; 2、未设立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扣1分;有基地但不能正常开展教育活动扣0.5分。 |
|
四 |
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85%。 |
1 |
1、对文化活动的扶持、奖励政策、2014、2015年度文化活动开展方案、活动资料等,每少一项扣0.2分; 2、市民基本文化权益满意度不达标,每低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五 |
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组织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 |
1 |
各传统节日活动方案、具体图片、影像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 |
|
六 |
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
1 |
1、没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场馆调研报告、计划申请报告和专题方案,每项扣0.2分; 2、免费开放的制度、实施办法、公众参观、阅览须知、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3、图书馆、文化馆未免费向社会开放,扣0.5分。 |
|
七 |
定期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排练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进社区。 |
1 |
公益性文化活动方案、实施情况、总结、节目进社区的图片影像资料等,每少一项扣0.5分。 |
|
八 |
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物质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95%。 |
1 |
1、相关文件、制度、规定、名录、传承人名册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完好率未达标,每低10%扣0.5分。 |
|
九 |
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防止传播低俗媚俗内容;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 |
2 |
1、2014-2015年度“扫黄打非”工作计划、文件及总结,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网吧安全管理的责任书、制度,开展专项行动方案、打击和处理记录等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5分; 2、对网吧、校园及周边环境及歌舞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总结、图片资料等,每缺少一项扣0.5分; 3、文明办网、上网宣传活动方案,每少一项扣0.5分。 |
|
十 |
在网吧、学校、家庭、社区大力推广绿色上网软件。 |
1 |
绿色上网软件推广计划、实施情况汇总材料,每少一项扣0.5分。 |
|
十一 |
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歌曲、音乐、舞蹈、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出版物等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
1 |
相关文件、制度、未成年人问题活动方案、图片资料等,每少一项扣0.2分。 |
|
十二 |
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坚持公益性原则,没有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
1 |
免费开放的制度和实施办法,每少一项扣0.5分。 |
|
十三 |
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50%。 |
1 |
提供相关数据,参加人数比例未达标,每低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十四 |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文体志愿者定期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
1 |
文体志愿者管理机制和人员名单、活动开展情况,每少一项扣0.5分。 |
|
工商局 共9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包括质量、信贷、税务等方面),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及时上传。 |
1 |
1、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的有关文件、制度、网站资料和查询记录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未及时共享上传的,每人次扣0.2分。 |
|
二 |
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推进文明信用邵阳建设。 |
1 |
相关活动方案、表彰文件、活动总结、宣传材料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 |
|
三 |
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
1 |
1、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实施情况、图片、影像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3·15”活动开展情况,未建立消费者网站、处理记录台账,视情况扣0.2-0.5分。 |
|
四 |
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
1 |
1、消费者申诉举报须知、处理消费纠纷的程序和方法培训资料、有关文件及消费者投诉登记,每少一项扣0.2分; 2、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的各项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3、消费者投诉未及时答复处理到位,每次扣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五 |
督促临街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倡导文明经营理念,以城带乡,联动发展,广泛开展“文明经营户”、“文明集市”评比活动。 |
2 |
1、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资料,评选活动的各项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 2、评比活动发文、实施方案、评选办法、评选结果公布情况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 |
|
六 |
建立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有明确具体的广告审查细则;及时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及提供不良服务的各类短信、声讯服务广告和电视点播节目;在重要时段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 |
1 |
1、广告审查制度、广告审查单和广告清理整顿的相关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发现媒体、户外违规广告,一处一次扣0.2分; 3、未把志愿者服务公益广告列入审查制度并落实到位扣0.2分。 |
|
七 |
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
1 |
经营性场所证照不全或没有亮证经营的,每处每次扣0.2分;无证经营的,每处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八 |
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
1 |
1、有关制度、开展监管活动方案、文件、图片资料等,每少一项扣0.2分; 2、实地检查,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卫生局 共8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 |
1 |
1、卫生进社区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每少一项扣0.2分; 2、活动覆盖率未达标,每低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二 |
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100%。 |
2 |
1、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花名册、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每少一项扣0.2分; 2、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每降低5%扣1分,该项扣分总分最多不超过1分; 3、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工作未落实,“五病”调离率未达标,每项每人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
1 |
1、有关制度、开展监管活动方案、文件、图片资料等,每少一项扣0.2分; 2、实地检查测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卫生许可证,每处每次扣0.5分;有群众投诉食品安全问题,经查实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四 |
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人次>100。 |
1 |
临床用血质量和千人口献血人次未达标,各扣0.5分。 |
|
五 |
每3-10万居民或每个社区拥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 |
1 |
1、提供相关统计数据,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各扣0.5分; 2、实地测评,问卷调查,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满意率每降低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六 |
建立健全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
1 |
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及其相关资料,少一项扣0.5分。 |
|
七 |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标识;有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劝导志愿服务人员。 |
1 |
1、实地检查,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没有明显禁烟标识的,每个单位扣0.2分; 2、没有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劝导志愿服务人员,扣0.5分。 |
|
|
|
|
|
|
团县委 共6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活动,每年6次以上,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 |
1 |
1、广泛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少1次扣0.2分; 2、群众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未达到标准,每低10%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二 |
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团组织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
1 |
1、2014年度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资料汇编、团建工作发文、基层团组织建设相关资料、团委工作考核、督查办法及工作总结等,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每年在两新组织、非公企业中建立10个以上的基层团组织,每少一个扣0.2分。 |
|
三 |
建立健全学雷锋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在学校、社区、企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常年开展主题鲜明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
1 |
学雷锋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制、相关文件、活动方案、工作总结等,每少一项扣0.2分。 |
|
四 |
协助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文明引导、劝导志愿者,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
1 |
1、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报资料及志愿服务活动情况,每少一项扣0.2分; 2、无文明引导、劝导志愿者,扣0.5分;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每少1次扣0.2分。 |
|
五 |
协助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有阵地、有队伍、有机构、有制度、有台账、有平台、有活动、有成效”的标准,建立社区“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科教、文体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 |
1 |
1、查看资料和现场,创建活动方案、建立社区“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相关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5分; |
|
六 |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泛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 |
1 |
保护未成年人、关爱留守儿童文件、方案、活动实施情况总结,每少一项扣0.2分。 |
|
|
|
|
|
|
交通局 共4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1 |
现场检查服务标准和程序相关资料公开情况,投诉处理机制有关制度、投诉记录,每缺少一项扣0.2分。 |
|
二 |
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行业风气满意度>85%。 |
1 |
1、窗口行业志愿者名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问卷调查行业风气满意度,满意度每下降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守法率达标;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有文明引导、劝导志愿者,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
1 |
1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报资料及志愿服务活动情况,每少一项扣0.2分; 2、无文明引导、劝导志愿者,扣0.5分;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每少1次扣0.2分。 |
|
四 |
交通秩序管理良好,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 |
1 |
1、交通秩序管理的有关文件,摩托车、三轮车、出租车、公汽的管理制度、整治方案、实施情况、处理记录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2、发现非法运营车辆争抢客源、宰客等不文明现象,每起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环保局 共6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8%。 |
1 |
1、县城污水处理情况说明、有关数据,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达标,每次检查扣0.5分。 |
|
二 |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 |
1 |
未按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扣0.5分;全年优良天数每减少一天扣0.5分。 |
|
三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
1 |
提供当年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每缺少一项扣0.2分;达标率每低1%各扣0.2分。 |
|
四 |
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 |
1 |
提供有关数据,满意率每低5%扣0.5分。 |
|
五 |
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和减排任务。 |
1 |
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完成情况汇报及各企业相关具体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 |
|
六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工业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
1 |
提供2014-2015年垃圾和废弃物处理情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每低1%扣0.5分;工业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不达标,扣0.5分。 |
|
环卫局 共5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工业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
1 |
提供2014-2015年垃圾和废弃物处理情况有关资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每低1%扣0.5分;工业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不达标,扣0.5分。 |
|
二 |
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不文明行为;有相应的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劝导志愿服务人员。 |
1 |
1、公共场所发现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每人次扣0.2分; 2、没有相应的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劝导志愿服务人员,扣0.5分。 |
|
三 |
抓好环境卫生整治,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保持卫生整洁,着重抓好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段和区域的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改善人居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配合水利部门彻底清除城区段河道两岸积存暴露垃圾;公共场所的垃圾桶等环卫设施保持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
3 |
1、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处理记录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 2主干道、人行道、广场、背街小巷等公共场所未按时清扫(清洗)保洁,每处每次扣0.2分; 3、城区公共场所发现卫生死角、城区段河道两岸有积存暴露垃圾,每处扣0.2分; 4、环卫设施出现人为弄脏、损坏现象,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每处扣0.2分。 |
|
政务中心 共3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1 |
现场检查服务标准和程序相关资料公开情况,投诉处理机制有关制度、投诉记录,每缺少一项扣0.2分。 |
|
二 |
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行业风气满意度>85%。 |
1 |
1、窗口行业志愿者名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问卷调查行业风气满意度,满意度每下降1%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建立政务公开制度,有为群众服务的热线电话、邮箱、QQ等联系方式,并建立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 |
1 |
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资料、落实措施,每少一项扣0.2分。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共6分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一 |
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1 |
现场检查服务标准和程序相关资料公开情况,投诉处理机制有关制度、投诉记录,每缺少一项扣0.2分。 |
|
二 |
有窗口行业志愿者,组织开展“惠民便民、满意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行业风气满意度>85%。 |
1 |
1、窗口行业志愿者名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每缺少一项扣0.2分; 2、问卷调查行业风气满意度,满意度每下降5%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三 |
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
1 |
1、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的各项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 2、消费者投诉未及时答复处理到位,每次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四 |
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弘扬珍惜粮食、尊重劳动、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
1 |
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方案、措施、宣传、落实情况等资料,少一项扣0.5分。 |
|
五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