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加强农村家电等商品和烟花爆竹、加油站等行业市场监管,邵阳县工商局自1月24日至2月20日,在全县深入开展春节市场整治,切实维护了春节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该局以“三无食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节日食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冷冻食品、乳制品、豆制品、奶制品、腌制品、腊制品、米面粮油、注水肉、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商品;以城乡结合部、社区、学校周边、车站、码头、农贸市场、食品展销会为重点区域;以现场制作销售的加工小作坊和流通小商贩、小摊点为重点对象,特别是以乳制品、肉禽、食用油等经营户为重点开展集中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者340户次,收缴注水牛、羊、猪肉40公斤、查处食品无照经营3户,查扣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15余公斤,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20公斤。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对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加油站、液化气站等行业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和不合格家电召回退市等制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合格家电商品和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烟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气站及各类家电经营户56家。
三是开展食品安全质量监测。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等快速检测手段,抽检蔬菜、水发产品、米、面、酱油等235个批次。对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下架退市处理。
四是开展市场促销活动整治。一是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厂家、商家各种食品促销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二是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城镇、农村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以“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该局对56家食品经营者和62家商品展销户的促销活动进行了检查,并对违规开展促销活动的2家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本次春节市场整治中,该局心不慈、手不软,出手快、下手重,采取有效措施,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下发制定了周全细致的《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突出了以食品安全、农村家电、烟花爆竹、液化气站、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市场促销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二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1月16日,邵阳县人民政府专门下发了《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三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对参加专项整治的带队领导、执法人员和检查区域进行了分组安排,专项整治共分为四组,其中3组为执法检查组,1组为执法办案处理组。明确1月24日为县城集中整治时间,1月25日开始由各带队领导按区域组织整顿;四是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该局一方面采取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法,深入乡村、社区、学校、超市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抓住春节期间农民工大量返乡、农村集贸市场上市人数增多的时机,在车站、码头、超市、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另一方面引导新闻媒体正面宣传,积极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自17日开始,该局在县电视台播出《新闻联播》后的黄金时间,连续14天播放《通告》内容;同时,各基层工商所在全县23个乡、镇、场的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地张贴《通告》100份。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在专项整治中,该局督促、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对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生产销售掺杂、掺假食品,注水猪、羊、牛肉等肉类食品等违反法律法规生产销售食品的,一律予以依法收缴、销毁,并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和经营者严厉处罚。六是加强了部门协调配合,增强执法合力。在专项整治中,该局加强了与食品药品、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通报和横向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切实维护好节日市场秩序。
来源:中国邵阳县网
作者:阮正强 蒋少云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