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我县拟从符合2011年政策性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中考聘22名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2、政治思想好,无违法违纪,无计划外生育行为。
二、考聘职位
1、从2010年至2011年转业的三级以上士官(含三级)及八级以上(含八级)伤残军人中考聘12名,开考比例为2:1。
2、从2007年退伍并已经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审核,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含一、二级士官)义务兵中考聘10名,开考比例为3:1。
3、报考人数与职位个数之比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考聘职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学历: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退伍证、士官转业(复员)证、安置卡、伤残证等符合报考要求的相关证件。
四、考试内容
初中、高中语文知识100分(以初中知识为主);
初中、高中数学知识100分(以初中知识为主)。
五、考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须本人持正式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士官转业(复员)证、安置卡、伤残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相片2张报名。
4、发放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22日
发放准考证地点:县人事局
5、考试时间:2011年8月23日8:30—11:30
6、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7、考试成绩公布:2011年8月26日。
六、考核聘用
经考核、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分配到各乡镇、场学校,培训后上岗。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给予落实相关待遇。
邵阳县人事局
邵阳县民政局
邵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来源:中国邵阳县网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