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县歌征集
公 告
(一)活动宗旨:
讴歌邵阳县的巨大变化,抒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情怀,凝聚建设和谐邵阳的力量。
(二)作品征集范围、要求:
1、征集范围:在全国范围内的专业音乐工作者和业余作者。
2、作品要求:歌唱邵阳县要主题鲜明,充分体现邵阳县的人文精神,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歌曲旋律优美动听,易于传唱,易于普及。
3、作品形式:词、曲不限,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小合唱均可。
(三)投搞时间、要求:
1、投稿时间:自征集活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其中没有曲谱的歌词作品提前至2009年5月30日止。
2、参赛歌词作者须交歌词一式十份,参赛歌曲(含词、曲)作者须交词谱一式十份并提供录音作品或小样。
3、参赛词曲作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职务、电话、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4、坚决杜绝作品抄袭现象,如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5、来稿(含录音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办法:
1、作品评选邀请知名词曲作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评出2-3首入围歌曲,并以适当的形式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然后评选出1首最佳歌曲。
2、将歌曲刊登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
3、制作2-3首入围歌曲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形式播放。
4、根据征求意见和传唱反响,最后按有关程序报批审定,确定邵阳县县歌。
(五)奖项设置:
1、对最佳歌曲(含词、曲)奖励10000元人民币(奖金词曲各占50%);
2、对入选歌曲奖励2000元人民币(奖金词曲各占50%)。
(六)投稿地点:
邵阳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孙超江
联系电话:0739-6826993 邮编:422100
电子邮箱:syxxcb2009@163.com
(七)版权所属:
1、本次活动期间,入选作品的复制权(即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网格传播权)归邵阳县委宣传部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
2、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3、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邵阳县委宣传部所有。
邵阳县县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
2009年4月6日
来源:邵阳县政府网站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