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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春运期间正常交通秩序的通告

来源:邵阳县政府网站 编辑:王文洁 2009-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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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XDR-2009-00002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维护春运期间正常交通秩序的

        

邵政通字〔20092

 

为维护春运期间交通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违规停车。凡在街道双黄线两侧停放车辆的、在交叉路口50米和公交站台30米范围内停放车辆的,公交车不按站台停靠上下乘客的,线路客运车辆在站外停靠上下乘客及出租车在禁停地段待客的,长途客运车辆在老城区待客的,由交警、运管、城管等部门依法整治,从严处罚。

二、严禁堵塞交通。除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外,不允许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擅自堵车,阻塞交通。违者,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处置;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打击,决不姑息。

三、严禁占道堆物。国省道及县乡道沿线群众不得在公路上堆放杂物、设置路障。违者,由有关部门强制清除;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四、严禁违规载运。所有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各类车辆要落实安全措施,不得超限超载,不得装载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不得人货混装。坚决禁止农用车、非客运车载客营运。

五、严禁违规涨价。全县境内所有客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春运期间票价一律不得上涨,并在车辆显眼位置张贴公示经物价部门审定的票价。对不执行国家票价政策、擅自涨价的,由物价及春运办等相关部门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严厉打击。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涨价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15  13036742310)。

六、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物价、城管执法、海事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和道路、水上巡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疏导交通。各乡镇场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春运措施,确保春运安全畅通。

特此通告。

 

 

OO九年一月二十日   

来源:邵阳县政府网站

编辑:王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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