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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告

来源:邵阳县政府网站 编辑:王文洁 2009-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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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的

   

邵政通字〔200812

 

 

近期,我县水稻害虫稻纵卷叶螟、稻飞虱呈暴发趋势。水稻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也呈重发态势。受阴雨天气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前段时间病虫防治效果不理想,病虫灾害已严重威胁我县早中稻生产安全。为有效防治水稻重大病虫害,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病虫害防治。各农户要按照防治技术要求,在7175统一用药防治,此前没有施药的要立即用药。药剂配方一:亩用康宽(氯虫苯甲酰胺)10毫升+噻嗪酮40+爱苗(苯醚甲·丙)10毫升;配方二:亩用铁斩或卷畏(阿维菌素)80+大崭杀20毫升+噻嗪酮40+爱苗(苯醚甲·丙)10毫升。稻瘟病区另加2%加收米(春雷霉素)150毫升或75%三环唑40。每亩兑水30公斤,细水喷雾。

二、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水稻病虫害防治和防止耕地抛荒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关键工作来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农业部门要因地制宜,做好田间病虫发生情况监测和大面积普查,掌握病虫发生动态,分类指导防治。

三、加强市场监管。农业、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工作,对农药、化肥销售企业及网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农药、假化肥及过期失效农药、化肥等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特此通告。

 

  OO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来源:邵阳县政府网站

编辑:王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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