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办文〔2008〕45号
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迅速开展“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募捐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2008年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损失。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全力支援和帮助地震
灾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迅速开展“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募捐活动的对象和原则
参加募捐活动的对象: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和社会团体;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县内个体私营企业主;县内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募捐活动的原则:自愿捐赠,明确基数,号召多捐,捐款全部支援地震灾区建设。
二、募捐标准和时间
县级干部每人300元,科级干部每人200元,一般干部职工每人100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多捐;广泛宣传发动县内私营企业主和县内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踊跃参加救灾捐款,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
作。
此次捐款活动从5月16日起至5月20日止,所有捐款应于5月20日送交县募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民政局。
三、募捐实施方法
1.县直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捐款由各单位按标准统一接收,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募捐办公室。
2.教育、卫生、工业、农业、商业等部门下属单位和个人捐款由县主管部门统一接收,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募捐办公室。
3.个体工商户由所在乡镇组织募捐,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募捐办公室。
4.社会爱心人士可直接向县募捐办公室捐款,也可向所在乡镇场捐款,各乡镇场要将所捐款额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归县募捐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本次募捐活动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支援地震灾区人民抗灾救灾恢复重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委、县政府号召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社
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此次募捐活动,为灾区人民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募捐,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捐款,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
种形式开展宣传,广造声势,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县电视台要坚持每天公布全县募捐的情况,大力报道募捐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本次捐款活动规模大、范围广、时间紧,各乡镇场、各单位要根据实际,精心策划,扎实开展好这一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民政局要规范捐款资金的接收、管
理与使用,对捐款要做到及时接收,及时登记,专人负责,专户专帐管理。对所有的捐款均要出具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南省捐赠专用收据”。募捐结果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所有款项只能用于支援灾
区抗震救灾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
来源:邵阳县政府网站
编辑:王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