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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油茶产业综合开发的决定

来源:邵阳县政府网站 编辑:王文洁 2009-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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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发〔2007〕9号

  油茶是一种野生油料植物,在我县有五百多年的经营历史,种植面积最高年份达到32万亩,茶油年最高产量达2400吨,曾在县域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近20年来,由于疏于管理,经营粗放,导致茶林荒芜,树龄老化,病虫危害,生产面积萎缩,生产水平下降,经济效益较低,抑制了油茶作为一项特色产业的持续发展。为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建成我国南方茶油主要生产基地,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油茶产业综合开发做如下决定。
  一、搞活流转机制,建设高效基地
  1.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在稳定山权、林权的基础上,采取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办法,放开使用权。
  2.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采取企业租赁、大户承包或农户以油茶林使用权在公司入股等方式转让使用权,促使油茶林向有经济实力、懂技术、善经营的生产经营者流转,推动油茶林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油茶林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3.坚持“谁造谁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鼓励个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跨行政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油茶林基地建设。
  4.企业租赁、大户承包或农户入股的油茶林,经营期限一般不低于20年。新造油茶林的土地经营承包期限可延长到50年,由县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
  5.油茶低改基地范围内的油茶林,责任制承包户主连续两年不管理、不垦覆且又不愿发包的,可由村集体收回统一代管,采取返租倒包的方式,积极发展集体经济林场,并依法将使用权流转给大户或企业。返租倒包经营年限可延长到30年,租金按每亩每年2市斤茶油的标准,以物资(茶油)或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原承包户主。
  二、优化油茶布局,培育优势产业
  6.建设产业基地。充分发挥现有油茶林资源优势,建立以金称市镇、黄亭市镇、蔡桥乡、长乐乡、小溪市乡、塘田市镇等乡镇为中心产区,河伯乡、白仓镇、黄塘乡、五峰铺镇、罗城乡、郦家坪镇、诸甲亭乡、下花桥镇、黄荆乡、谷洲镇、长阳铺镇、岩口铺镇、九公桥镇、塘渡口镇、霞塘云乡等乡镇共同发展的油茶区域化、规模化产业格局,形成高标准生产基地,实现面积30万亩。
  7.坚持分类经营。立足现有油茶资源状况和生产水平,采取低产林改造和新造林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着力推进油茶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科技人员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将优良无性系良种、施肥、垦覆、灌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常规配套管理技术措施真正运用到生产实际,让广大林农掌握应用,切实提高油茶集约经营水平。
  8.培育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家投资过亿元的加工龙头企业,带动油茶产业发展。整合县内粮油企业,采取合股经营的办法,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落实优惠政策,加快产业开发
  9.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从2008年到2010年,县财政每年预算不少于300万元用于扶植油茶产业发展,并从农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扶贫资金、农业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中拿出60%以上,采取以奖代投的办法,捆绑用于油茶低改基地建设和产品开发。补贴对象为开发100亩以上(含100亩)的大户和企业。具体补贴标准为:垦覆每亩补助100元;新造林每亩补贴垦覆费和种苗费200元,其中造好林后补贴100元,三年挂果时补100元。
  10.采取县级领导和县直正局以上单位联点开发以及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办示范基地的办法改造低产油茶林。在职县级领导每人办点10亩以上,县直机关单位按类别分别办点100亩以上、50亩以上、25亩以上,15亩以上,油茶产区的每个乡镇办点300亩以上。
  11.大户承包500亩以上、法人(企业等经济实体)开发10000亩以上的,优先将其安排为县级领导或县直单位联系点,同时,对因油茶林开发在银信部门借贷的大户和法人,经县油茶产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验收合格后,县人民政府按每亩300元贷款额标准贴息三年。
  12.凡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油茶林基地,县里优先安排公路、水电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争取作为上级投资相关项目的优先实施地点。
  13.开发油茶低改基地购置的农机具,凡符合国家补贴政策的,优先纳入补贴范围。新造的油茶林,优先纳入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范围,优先分配相应的造林补贴指标。
  14.对参与油茶基地建设的境内油茶加工龙头企业,除适用《邵阳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中的技改奖励、创新奖励、创品牌奖励、纳税奖励政策规定外,还将对获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使用标识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
  15.金融部门为油茶产业开发提供半年至一年和一年期以上的贷款,分别按第一年贷款总量的1%,第二年增量的2%奖励金融部门,其奖金主要用于奖励行长、副行长、信贷专干及有关经办人员。
  16.县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对采取返租倒包方式兴办集体油茶经济林的村给予重点支持。
  17.每年12月份,县油茶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对参与油茶开发的县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全面考核,分类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增加单位评先评优指标;联点任务未完成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未完成面积每亩500元的标准,扣除单位预算经费。
  四、切实加强领导,搞好指导服务
  18.为保证油茶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县里成立油茶综合开发领导小组,设立邵阳县油茶产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具体负责油茶产业综合开发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油茶开发中的实际问题。油茶基地乡镇要明确一名党政主要领导专抓油茶工作,从林业站挑选技术员,按每万亩配备一名技术员的标准配齐技术力量,确保技术指导到位。
  19.发改、林业、农业、扶贫、农业、开发、水利、财政等部门要围绕油茶产业申报项目,争取到的项目资金一律在县财政设立专户,由县油茶综合开发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 
  20.鼓励林业科技人员开展有偿技术承包服务。长期驻点承包服务的,由原单位发给基本工资,旅差费等在承包服务费中解决。利用节假日到基地服务的,所得合法收入归己。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21.加大对油茶种苗管理的执法力度,实行油茶种苗生产和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强嫁接穗条、苗木的来源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嫁接穗条、苗木的行为,切实保证油茶种苗的质量。
  22.严厉打击和坚决制止破坏油茶林资源、哄抢偷摘、提前采摘和收购其他企业所建基地油茶果行为,稳定油茶产区秩序,切实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

                                 2007年9月12日印发 

来源:邵阳县政府网站

编辑:王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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