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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邵阳县政府网站 编辑:王文洁 2009-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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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2007年1月18日凌晨2点左右,隆回县桃洪镇梨子园社区梨子园路6号住宅楼一楼门店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当场烧死2人,有3人在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明电〔2007〕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消防工作既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当前,正值冬季防火关键时刻,用火用电量显著增加,各种不安全因素随之增多,火灾次数明显上升。隆回县桃洪镇梨子园社区的火灾,一次就造成5人死亡,给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各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真正把消防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常抓不懈。要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责任目标,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基层,了解实情,针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整体形势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尤其是对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研究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动员和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好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在设施方面,要重点整治单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齐、现有消防器材设施已损坏、过期失效等问题;在建筑方面:重点普查整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在规划方面,重点普查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在区域方面,重点普查整治“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对于普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尤其是对于重大火灾隐患要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是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伤亡的关键环节。要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运用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典型案例,广泛深入地开展警示教育。教育部门要坚持落实“三进”,即消防安全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进思想”;劳动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推动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要依法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特殊岗位工作人员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其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各乡镇场要广泛发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运用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消防工作目标和工作部署,各乡镇场和各有关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主要领导是当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消防安全负总责。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督促他们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一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强执勤备战,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立即出动,迅速有效地扑救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对火灾隐患拖延整改不力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凡因工作失误而导致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不仅要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而且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二月一日

来源:邵阳县政府网站

编辑:王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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