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审批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审批程序:
1、申报人向窗口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审批申请表。
2、窗口受理。
3、相关材料。
4、现场勘察、地质分析、确定地震动参数。
5、批文、负责领导审核。
6、窗口盖章。
申报材料:
(一)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提交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二)一般工业、民用建筑,需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审批申请表1份;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份;
时限:
5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为3天
收费标准:
按照湘价费[2001]147号文要求,抗震设防要求审查确认费:2000元/项,民用住宅五层以下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