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5号下午,我在邵阳县百货大楼汇寅广场店花费1356元购买了2瓶52度五粮液招待朋友.饮用过程中,发现口感不对.于是次日上午,我来到该商场找到了负责人粟建国,洽谈此事.该经理听后矢口否认商场有售假之行为.
其后,我联系上了邵阳县工商局城关镇工商所,该所李所长等人来到现场后,反复检查此酒,由于业务不精通未能辨出真假。此后,工商所一位同志建议将此酒送到县城五粮液总经销扬大华店铺里用专用仪器检测后,初步鉴定此酒为假酒。
于是,我们来到了百货大楼办公室,粟经理见状立即给予李所长等人每人一包芙蓉王香烟并且把他们请进了会议室商谈此事,让我在办公室等了一个小时。出会议室后,他们的态度发生了质的转变.粟经理承认酒包装盒是自己公司售出的,但却硬说我把盒子里的酒调包了。(在购买此酒之前,我要营业员抄好了条码加盖公章的,我怎么换得了?)于是,我提出做外包装防伪标鉴定的要求,(我咨询过厂家,只要防伪标是假的,那么此酒就一定是假的)并且要求工商局开具扣留我这两瓶样品酒的收据,{这酒的外包装是证据,我可不会让这帮腐败分子拿着销毁了}.该局林副局长及李所长坚决不肯开收据并以没有先例为理由,断然拒绝一切要求!更不可思议的是,该局林副局长还对我凶神恶煞般的说他自己和县城某个社会混混的头目是兄弟,关系好的不得了.以此来威胁我!并说要想鉴定,必须得让我交纳每瓶800元的鉴定费用。鉴于林局长及李所长等人的执法素质与无知,我们协谈终止!逼不得已,我只有拿回这两瓶样品酒越级上诉。在此,我想请教大家3个问题。
1:如果没有消费者,国家还会设立工商局吗?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工商部门不是与消费者一起同仇敌忾,反而是视而不见并且庇护售假者,这是不是荒唐?
2:邵阳县百货大楼是一家大型的连锁国营企业,如果在这样的一个大型的超市里都买不到真货,那么我们老百姓还能去哪里买到放心食品?假货泛滥成灾,是不是职能部门不称职不作为及打击力度不够的表现呢?
3:食用此类问题食品后,如果导致我变残或者致死,或者慢性中毒。生活在这样黑暗的县城里,有这样两个“高素质”的林局长及李所长我又该找谁去依法维权,找谁去依法申冤呢?
在邵阳县这个弹丸之地,真的是庙小菩萨大!
百货大楼和工商局微妙的关系值得我们深思!